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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各类先进评选表彰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27

厦妇[[2012]80

 

 

厦门市妇联关于做好

 

2012年度各类先进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各大系统妇委会(女工委)、各相关妇女组织:

2012年以来,我市各级妇女组织和广大妇女群众围绕市党代会提出的当好“三个排头兵”、打造“五个厦门”的战略目标和厦门市妇女十五大确定的各项任务部署,大力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立足本职建新功、争创一流做贡献,主动融入、积极作为,在实现厦门经济特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进程中充分发挥了“半边天”作用。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发动各级妇女组织和广大妇女群众在推进厦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进程中建功立业,市妇联决定在2013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名额

1、“三八”红旗集体30个;

2、“三八”红旗手50名;

3、“五项百户”特色之家100户;

4、先进基层妇女组织30个;

5、优秀妇女工作者30名;

6、维权工作先进集体20个;

7、维权工作先进个人20名;

二、评选条件

(一)“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女性占50%以上的单位或组织,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和自强不息、艰苦奋斗、锐意创新、勇争一流的团队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4.为推动厦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界别和行业工作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5.荣获过区级以上(含区级)荣誉称号。

6.厦门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二)“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原则上应为18周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4.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

5.荣获过区级以上(含区级)荣誉称号。

6.厦门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三)“五项百户”特色之家评选条件

参加“五项百户”评选的家庭,应具备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家庭和睦,尊老爱幼、保护环境的“五好文明家庭”基本条件。已获评市级五好文明家庭的不参加评选。各项目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一)  书香之家

1.家庭学习氛围良好。家庭成员热爱读书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家庭成员经常进行学习交流,相互激励,相互影响,营造温馨的学习氛围。

2.有一定的文化投入。重视智力投资,拥有一定的藏书量,经常购买或借阅图书,订阅报刊杂志。

3.学习成果明显。重视学以致用,参与社会的交往能力、生存能力、竞争能力不断提高。

(二) 低碳之家

1. 家庭成员具备可持续发展观念和较强的低碳意识,具备一定的低碳知识。关心环境质量,热心宣传环保,积极参与各种环保活动和生态建设。

2. 推行低碳、节能家庭生活,家庭环境整洁卫生,庭院内外绿化美化好。

3. 有良好的公共环境道德和日常生活习惯,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环境。

(三) 勤廉之家

家庭中应有成员担任各级各单位领导职务,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在“推荐单位意见”栏中盖章。

1.爱岗敬业,工作突出,以德治家,以廉养家,持家勤俭,共筑家庭助廉防线。

2.积极参与家庭廉政文化建设,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和反腐倡廉知识。

3.廉洁自律,个人品德好,践行家庭美德,家庭成员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自律行为得到认可。

(四) 和睦之家

1.家庭成员在社会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在单位弘扬职业道德在家庭注重家庭美德。

2.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尊重、夫妻和睦、男女平等、孝敬父母、勤俭持家,得到群众高度评价。

3.家庭成员都具有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热情,家庭中学习氛围浓厚,子女学有所成。

(五) 爱心之家

1.助人为乐家庭成员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困助残、公共服务、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赢得群众广泛认可和高度赞誉。

2.乐善好施。存好心、做好事、当好人,不图名、不图利,乐于做好事、善于帮助人,为社会默默奉献爱心,自觉自愿地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3.扶弱济困。对有困难、遭遇不幸、需要帮助的社会弱势群体积极伸出援助之手;与空巢老人、留守流动儿童、孤残儿童及其他困难群众结对子,热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四)先进基层妇女组织评选条件

1、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全面履行妇女组织职能、团结广大妇女、发挥妇女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推进妇女事业发展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2、妇女组织富有战斗力与凝聚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妇联各项部署,工作创新意识强,积极探索适应新时期要求和当地实际的妇女工作方法和途径,“妇女之家”建设扎实,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成效突出。

3、组织制度健全,班子建设好。工作有计划,有活动记录,有检查督促,有年终总结,做到组织健全、机构完善、工作活跃。班子团结协作,廉洁高效。

4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重视队伍建设,从事妇女工作的干部职工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科技文化素质和民主法制素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出色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妇联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五)优秀妇女工作者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积极进取,富有创新精神,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热爱妇女儿童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新形势下能努力更新知识、钻研业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开拓创新精神,敬业勤奋,开拓创新,能够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3、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深入,工作扎实,认真倾听妇女的呼声,及时反映妇女意见、建议和诉求,在为妇女儿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方面成绩显著。

4、在妇女工作岗位上满三年。

(六)维权工作先进集体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自觉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高度重视,措施有力,重点突出。
    2、积极主动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勇于探索创新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新方法,有完善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制,有高素质的维权干部队伍,在推动解决妇女儿童权益重点难点问题、妇女儿童民生问题、关爱救助困境妇女儿童等方面成效显著。
    3、积极履行职责、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宣传贯彻妇女维权法律法规,在化解妇女矛盾纠纷、强化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

(七)维权工作先进个人

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有较强的维权工作业务能力,熟悉并善于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实绩突出。
    3、勤奋敬业,甘于奉献,勇于创新。热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积极为妇女儿童提供维权服务,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与威望。

三、评选要求

1、各区、市直各单位、各系统要按照评选条件及有关要求认真组织,按时做好评选上报工作。推选工作要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主动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经同级或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要把评选作为发现、宣传、推荐女性人才的过程,扩大视野,突出评选对象的先进性、时代性和群众性,把本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最优秀的人才评选出来,为广大妇女提供学习的榜样。

2、各区妇联、市直各单位、各系统在推荐名单时,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坚持好中选优,被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应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代表性。要充分考虑行业、城乡等方面的代表,要特别注重推荐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凡已获市以上同一荣誉称号者原则上五年内不再重复表彰。

3各推荐单位上报的三八红旗手(集体)中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女性及女性集体比例不低于70%,经济和科技战线参评比例不低于70%,妇联系统(包括妇联直属单位)的个人和单位的参评比例不超过7%,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企事业单位)参评比例不超过10%对评选推荐出的对象,要征求纪检监察、综治、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其中属于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的,还应征求工商、税务、审计、环保、劳动保障和安全监督部门意见。所推荐对象上报前,要采取适当形式在所在单位或本部门公示,公示内容一般应包括评选表彰的名称、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姓名、单位和简要事迹等。

4、各区妇联、各有关妇女组织应在2013 12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市妇联。事迹材料要求内容客观,突出实绩,字数800字以内,推荐表中主要事迹要进行概述性阐述。其中:

“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推荐及事迹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材料,并提供30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及近期工作、生活照片(集体工作照)各一张,上报至市妇联宣传部“五项百户”特色之家评选采用自荐与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经妇联组织和有关单位推荐审核,填写厦门市“五项百户”特色之家登记表一式三份,上报至市妇联宣传部。各区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单位)后,要制作推荐名单汇总表(包括姓名、单位、职务、所获主要荣誉,联系电话、事迹等),并加盖公章。联系人:谢立武、黄炜,、张谢池 电话:20339902033991,邮箱(xmflxcb@163.com);

先进基层妇女组织、优秀妇女工作者推荐及事迹材料一式三份上报市妇联组联部(联系电话:2046223);

维权先进集体、维权先进个人推荐及事迹材料一式三份上报市妇联权益部(联系电话:2113363)。

6、相关推荐表格请到厦门妇女网(www.xmwomen.org.cn)资料中心统一下载。

附件:1、表彰项目名额分配表

      2、厦门市“三八”红旗集体推荐表

3、厦门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奖励会审表

      4、厦门市“三八”红旗手推荐表

5厦门市“五项百户”特色之家登记表

      6、厦门市先进基层妇女组织推荐表

      7、厦门市优秀妇女工作者推荐表

8、厦门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推荐表

9、厦门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推荐表

请点击以下链接下载相关文件:http://www.xmwomen.org.cn/E_ReadNews.asp?NewsID=14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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