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园所:
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市委文明办将于2014年春节期间,在全市城乡组织开展“邻里守望·情暖厦门”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我市各级妇女组织和巾帼志愿者应积极参与这项活动。现将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邻里守望,情暖厦门”巾帼志愿服务活动,要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单亲家庭等困难群体为服务重点,在春节这个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期间,大力开展献亲情、助春运、美环境、送文体、保平安等活动,努力搭建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平台,把巾帼志愿服务做到基层、做进社区、做进家庭,促进学雷锋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风尚。
二、活动时间
2014年1月至2月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关爱留守儿童“邻里相携”志愿服务
1.开展亲情关爱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爱心妈妈”对社区内的孤困儿童进行生活照顾和亲情关爱,让留守儿童与父母通过视频进行亲情互动,动员有爱心、有条件的家庭,把孤困儿童接到家中,同吃团圆饭,共度除夕夜。组织巾帼志愿者利用寒假期间,开展外来工子女冬令营等活动,加强亲情沟通,帮助流动儿童尽快融入城市生活,促进同伴交往及社区融合。
2.开展家庭教育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组织家庭教育进社区,宣传家庭教育科学知识,提升留守流动儿童家长教育子女的责任意识和能力。积极推进社会教育志愿服务,依托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妇女儿童之家、校外活动场所、心理援助站等,组织志愿者为孤困儿童、外来工子女提供心理健康教育、托管服务等,建立完善学校、家庭、社区有效衔接的教育网络。
(二)广泛开展关爱空巢老人“邻里相伴”巾帼志愿服务
1.深化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以结对帮扶的形式,定期为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心理抚慰。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提供送餐、帮助做饭、打扫卫生、帮助购物、陪同就医等志愿服务。对生活半自理的老人,提供电话问候、上门服务、急事随叫随到等志愿服务。对经济困难的空巢老人,开展慈善援助和社会捐助等志愿服务。对精神寂寞的空巢老人提供陪他们聊天、拉家常、节假日探望等志愿服务。
2.开展送欢乐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社区内具有专业特长的巾帼志愿者建立服务队,开展社区老年文化体育、健康保健、应急救助、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把欢乐送到市民群众中间。
(三)广泛开展关爱农民工“邻里相帮”志愿服务
1.开展“快乐返乡”春运便民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为不熟悉电脑操作的农民工购买火车票、汽车票;有条件的社区、巾帼文明岗要组织巾帼志愿者在厦门火车站、厦门北站、客运码头、长途汽车站等地,依托公共场所志愿服务站为旅客尤其是返乡农民工提供出行咨询、运送行李、照顾老幼等服务。
2.开展农民工权益维护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引导和对农民工开展各类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水平和创业就业能力。组织巾帼志愿者向从事危险性行业和特殊工种的农民工,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劳动保护能力。组织巾帼志愿者向身边的农民工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条规,指导帮助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3.开展提升农民工文明素质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对农民工进行网络道德教育,引导他们文明上网、文明用网。组织巾帼志愿者为农民工开展文艺活动、卫生医疗、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
4.开展“情暖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针对节日期间留守城市的农民工,特别是外来女务工人员,要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大拜年活动,送去节日祝福和生活帮助。组织巾帼志愿者走访慰问困难农民工子女家庭,实地了解、解决农民工家庭遇到的生活困难。主动贴近农民工子女实际需求,开展爱心圆愿等活动。
(四)开展关爱残疾人“邻里相扶”志愿服务
1.深化“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以社区为依托,开展社区家庭助残巾帼志愿服务。以有专业技能的社区居民、社区工作人员、低龄老年人为主体,开展关爱残疾人康复医疗、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维权咨询、居家照料、心理辅导等志愿服务。组织残疾人力所能及地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让更多的残疾人在得到志愿帮扶的同时加入志愿服务行列,融入社会。
2.开展协助残疾人办理保险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帮助残疾人办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二代残疾人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申请、申领等相关手续。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尤其是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家庭办理低保、临时救助、生活补助、护理补贴的申请和落实手续。
(五)开展维护社区环境“邻里相助”志愿服务
1.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志愿宣传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宣传环境保护知识,提倡垃圾分类、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活方式,结合文明餐桌行动,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模式。
2.开展“洁家园”志愿服务活动。深化“爱我厦门家园清洁211行动”,结合春节“除尘”习俗,组织巾帼志愿者和城乡妇女,积极参与城乡环境整治行动,清理卫生死角,洁净家园;岛外各区要组织社区巾帼志愿者清理燃放烟花爆竹后的残屑和废弃物,搞好公共环境卫生,保持社区干净整洁。
3.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普及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成立宣讲队和文明劝导队,宣传生活礼仪、职业礼仪和社交礼仪常识,倡导文明新风,劝导不文明行为,营造文明和谐的社区环境。
4.开展平安家庭建设志愿服务活动。 组织社区巾帼志愿者向居民发放安全手册,普及防火防盗、应急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知识,提高居民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开展推广文化体育“邻里相悦”志愿服务
1.开展“送文化下基层”志愿服务活动。春节期间,结合“三下乡”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义务为群众举办文艺演出、放映优秀电影、赠送春联年画。依托基层妇女之家、群众健身广场、社区活动场所,组织群众传唱红歌、诵读经典,举办笔会、读书会、票友会等文化娱乐及各类健康的节日民俗活动。
2.开展普及健康知识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就科学饮食、医学保健、心理健康、家庭急救、环保与健康、人文法律知识等开展科普知识讲座,为群众传授科学知识,引导社区居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注重结合。各区各有关单位要把组织开展“邻里守望·情暖厦门”主题巾帼志愿服务活动作为丰富和活跃群众节日生活的重要形式,作为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和“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的一件大事,与“娘家人三进三送”、“千名妇干走基层”、“岗村结对”等工作结合起来,摆上重要日程,迅速组织开展活动。市妇联将在春节期间开展“慰问贫困儿童”、“慰问困难妇女”、“慰问‘四癌’妇女”、“娘家人三进三送”、“外来女员工回娘家”、“情暖造水村”等关爱活动。
(二)突出内涵,注重宣传。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贯穿到活动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广泛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大力弘扬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引导人们在参与中培育高尚道德情操。要充分发挥宣传栏、报刊、广播、电视的作用,重视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大力宣传“邻里守望·情暖厦门”主题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巾帼志愿者的感人事迹,积极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立足基层,注重实效。各区各有关单位要以社区和公共场所为重点,突出老幼弱残等特殊群体,突出“邻居守望·情暖厦门”主题,多设计切合群众急需刚需的“接地气”项目,多搭建符合市民参与意愿的多样化平台,多提供契合群众生活习惯的个性化服务,把巾帼志愿服务做到基层、做进社区、做进家庭,切实把好事办事、实事办实。各级巾帼文明岗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带头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
各区、各有关单位应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安排活动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1月15日前上报活动计划。活动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并于2月14日前将“邻里守望·情暖厦门”主题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图片报送市妇联宣传部。
联系人:季丽娟,联系电话:2033990,电子邮箱:xmflxcb@xm.gov.com。
附件:“邻里守望·情暖厦门”主题巾帼志愿服务活动计划安排汇总表http://www.xmwomen.org.cn/E_ReadNews.asp?NewsID=16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