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简介 厦门市儿童少年基金会成立于1981年,2011年3月经省民政厅批准正式更名为厦门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厦门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是属于民间非营利性组织、社会团体法人的公募基金会,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业务主管单位是福建省妇女联合会,归口挂靠部门是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本基金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提高我市广大妇女整体素质,增强自身发展和竞争能力;抚育、培养、教育儿童少年,协助政府部门发展厦门市儿童少年事业;关心扶持贫困地区的妇女儿童发展。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是: (一) 依法募集资金。组织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接受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接受海外慈善组织和友好人士的捐赠。 (二) 开展公益援助活动。参加和推动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社会慈善公益援助事业;兴办社会福利事业;组织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各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 (三) 开展“春蕾计划”助学活动,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为农村留守儿童捐建幼儿园、学生宿舍、“留守儿童之家”等。 (四) 开展帮扶救助活动。组织开展符合本会宗旨的各项资助活动,协助政府开展赈灾救济和扶贫救济工作。 (五) 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以及友好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友好往来和相互合作,推动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 (六)开展有利于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公益活动,支持、推动或组织实施妇女儿童问题的研究工作。 (七) 政策允许的其他业务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