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2017年度“绿色·美在我家”
厦门市最美阳台(庭院)的通知
各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各大系统妇联(妇委会、女工委),各党派团体妇委会,各大专院校妇委会(女工委),各相关妇女组织: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目标任务,积极构建绿色城市家庭参与机制,引导广大妇女及家庭为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作出新贡献。根据市妇联、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开展“绿色·美在我家”寻找最美阳台(庭院)活动的通知》(厦妇〔2017〕47号)的文件精神,全市各级妇女组织积极行动、精心组织、广泛宣传,通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推荐出一批生活气息浓郁,绿色低碳环保的阳台和庭院典型。经市妇联、市市政园林局研究决定:给予思明区李秀霞家庭等10个阳台(庭院)命名为厦门市最美阳台(庭院)。
希望受命名的家庭能珍惜荣誉,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影响和带动全市更多的家庭和妇女自觉践行绿色生活理念,为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共建美丽家园发挥新的更大的作用。希望各级妇女组织能以此次命名为契机,不断加大对广大妇女及家庭的宣传教育力度,引领全市妇女及家庭在享受健康美好生活的同时,主动行动起来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在文明城市再提升、构建绿色城市家庭参与机制再立新功。
附件:2017年度“绿色·美在我家”厦门市最美阳台(庭院)名单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2017年11月24日
附件
2017年度“绿色·美在我家”
厦门市最美阳台(庭院)名单
思明 李秀霞家庭
湖里 陈丽萍家庭
湖里 侯素贞家庭
集美 王茶叶家庭
集美 林卫明家庭
海沧 吴黎娟家庭
同安 刘串花家庭
翔安 郑丽娟家庭
市直 张雪清家庭
市直 王文凭家庭
厦妇【2017】71号关于命名2017年度 “绿色 美在我家” 厦门市最美阳台(庭院)的通知.doc |